关于选拔校教学培养对象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:2023-12-12浏览次数:3064

校教师[2023]14号

各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,各部门:

为持续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,重点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、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,根据《关于印发<韩国AV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>等三个文件的通知》(常工政[2023]83号文)精神,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第四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、第四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和第三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   一、推荐名额

学校根据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的专任教师数,按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名额,详情见附件1。

本次选拔第四期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不超过40名、第四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20名、第三期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0名。

二、选拔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(2023年12月12日-2023年12月24日)

根据《韩国AV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《韩国AV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《韩国AV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精神,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。

(二)二级单位推荐(2023年12月25日-2024年1月5日)

各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、教学水平、教研能力、科研能力、产教融合能力、创新创业能力、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议,根据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
(三)专家评审(2024年1月6日-2024年1月19日)

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提出遴选意见。

(四)学校审定(2024年上学期)

学校研究确定拟培养对象,并进行公示。

(五)发文(2024年上学期)

公示无异议后,发布正式文件。

三、培养和考核办法

按照《韩国AV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《韩国AV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《韩国AV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拔、培养及考核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精神执行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申报教师填写《申请表》(附件2、3、4)和《汇总表》(附件5、6、7),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一套(材料袋封面及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8)至所在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,同时发送电子文档。

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,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位申报人员的材料,将申请材料封面(附件8内)贴在材料袋正面。

2.各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确定推荐人选后在《申请表》上填写推荐意见、加盖公章,同时汇总申报人员信息。《汇总表》纸质材料各一份、加盖公章。

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将《申请表》纸质三份、支撑材料纸质一套和《汇总表》纸质各一份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行政楼312室),同时发送电子文档(个人材料命名为“姓名”+“优青、卓越或教学名师”;单位材料命名为“学院”+“培养对象”)至邮箱jsfz@oa.czu.cn。

3.学校公布各类培养对象名单后,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与培养对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共同签定《培养对象研修计划表》。(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

联系人:陈老师 苗老师,联系电话:88510172(6172)。


附件:

1.培养对象推荐名额(2023年).xls

2.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申请表(2023年).doc

3.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申请表(2023年).doc

4.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请表(2023年).doc

5.优秀青年教学能手培养对象申报信息汇总表(2023年).xlsx

6.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信息汇总表(2023年).xlsx

7.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信息汇总表(2023年).xlsx

8.材料袋封面及支撑材料要求.doc

 
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2023年12月12日